5月27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5年5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项目名称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磷酸铁锂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由40套5.015MW/10.03MWh储能单元组成。5.015MW/10.03MWh储能单元包含4个储能预制舱,共计48个电池簇。每套储能单元直流系统由电池簇、直流主控配电柜、消防系统、温控系统、本地控制器等设备组成。电池簇经汇流柜汇流后接入储能变流器直流侧,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并联接入升压变压器低压侧,升压至35kV。储能系统容量200MW/400MWh分为两套储能单元,每套储能单元交流系统由2台5000kVA0.69/35kV变压器和4套2500kW储能变流器组成。储能电站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站内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00MVA主变压器,新建35kVI段母线、配套新建升压站电气二次系统。
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云南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
项目总投资51931.46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02.5万元,占总投资的0.20%。
原文如下: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6571629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本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磷酸铁锂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
建设单位:易门博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立项依据: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530425-04-01-683927。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云南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地理坐标:102°12′11.312″,24°45′29.813″)。
主要建设内容: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建设容量为200MW/400MWh,磷酸铁锂储能系统由40套5.015MW/10.03MWh储能单元组成。5.015MW/10.03MWh储能单元包含4个储能预制舱,共计48个电池簇。每套储能单元直流系统由电池簇、直流主控配电柜、消防系统、温控系统、本地控制器等设备组成。电池簇经汇流柜汇流后接入储能变流器直流侧,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并联接入升压变压器低压侧,升压至35kV。储能系统容量200MW/400MWh分为两套储能单元,每套储能单元交流系统由2台5000kVA0.69/35kV变压器和4套2500kW储能变流器组成。储能电站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站内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00MVA主变压器,新建35kVI段母线、配套新建升压站电气二次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劳动定员:项目工作人员配置为8人,负责电力调度、运维检修、事故报告等,全部在储能电站内食宿。
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日365天,每天三班轮流值守,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投资:总投资51931.46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02.5万元,占总投资的0.20%。项目环保投资见下表。
二、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三、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一)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1、土地利用现状
环评阶段项目调查范围113.12hm²,土地现状利用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耕地、林地、道路交通用地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44hm²,其中永久占地2.3hm²,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临时占地0.14hm²,占地类型为道路用地和荒地。
项目占地土地利用现状类型见下表。
2、植被现状
(1)主要植被类型
依据《云南植被》,本工程所在易门县植被分区为:植被类型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西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亚区域,高原亚热带北部季风常绿阔叶林地带,滇中、滇东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云南松林区,滇中高原盆谷滇青冈林、云南松林亚区(IAii-la)。
本项目所在区域在植被区划上属滇中、滇东高原半湿润常绿阔叶林、云南松林区,本亚区暖温性石灰岩灌丛植被发达,零星有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落叶阔叶林残存分布,部分区域分布有云南松林;由于人为长期干扰,原生的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几乎绝迹,现有大面积的石灰岩灌丛大都是常绿阔叶林破坏后,发育起来的次生性植被;常绿阔叶林长期受到人为破坏形成稳定的暖温性灌丛及稀树灌木草丛植被。
(2)项目区植被分布特点
根据环评阶段现场调查,评价区的地带性植被为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原生植被的面貌已经不明显,现仅分布有小面积的云南松林。这与评价区沿线工农业发展,垦植历史久远有关。天然植被受人为干扰和破坏较为严重,人工植被和次生的植被类型在评价区分布十分广泛。
评价区植被垂直地带性分布差异不大,呈现旱地、暖温性针叶林、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常绿阔叶灌丛、落叶阔叶灌丛和暖温性稀树灌木草丛等镶嵌分布的格局。
(3)植物资源现状
本项目站址地区人类活动历史悠久,已无原生生态系统分布。
(4)重要植物及古树名木
根据评阶段实地调查,对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21年)、《云南省第一批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1989年),结合现场调查,野外调查未发现区域局域分布的物种。本项目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未发现《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中濒危、极危、易危物种的分布,未发现区域特有种分布。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文件云林保护字(1996)第65号《关于印发云南古树名木名录的通知》和实地走访,在评价区范围内未发现法定挂牌的古树名木分布。
(5)极小种群物种
经过环评阶段实地调查,对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极小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2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结合现场调查,评价区野外调查未发现极小群物种的分布。
(6)外来入侵物种
评价区外来入侵物种主要有紫茎泽兰、苏门白酒草、飞机草、小蓬草,均为菊科。大部分区域均有分布,分布于农田边、道路边和林缘,影响粮食经济作物和林木的生长,并对本地物种会造成一定的威胁。
3、动物现状
根据环评阶段现场调查和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整理,评价范围生存的动物中,未分布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1)兽类
此次实地调查仅发现有少量哺乳动物尸体及粪便、活动痕迹。据当地居民介绍,多年来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未曾见到个体较大的兽类。评价范围农田附近主要为草兔、褐家鼠、小家鼠等一些小型兽类。
(2)鸟类
从居留情况看,全部为留鸟。从动物地理区划上看,主要为白鹭、领雀嘴鹎等东洋种和大山雀、大嘴乌鸦、黄臀鹎、麻雀、棕头鸦雀等广布种。栖息于山丘的灌草丛,机敏而胆怯,常在林下的草丛中觅食,不善作远距离飞翔。
(3)爬行类
评价范围爬行动物中,蛇类最常见的有绿林蛇、乌梢蛇等,主要生活于农田、水沟及附近草丛内。
(4)两栖类
评价范围无大型河流穿越,以季节性沟渠为主,因此形成适合两栖类繁殖栖息的静水区域较少。评价范围内两栖动物在耕作环境中最普遍的优势种有中华蟾蜍、泽蛙、云南棘蛙,均为无尾目种类。其中,中华蟾蜍广泛分布于评价范围域,棘胸蛙多分布在丘陵次生林灌中,其余主要分布于农田、沟渠等水域和近水环境。
4、水土流失现状
项目所在地易门县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Ⅰ级标准。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环评引用《2023年玉溪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县城区(中医院楼顶监测点)共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监测361天,其中达一级:225天,占62.3%;二级:132天,占36.6%,超标4天(PM2.5超标1天,O3超标3天),占1.1%,超标污染物为PM2.5和O3,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修改单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良好,项目区域属于达标区。
(三)地表水质量现状
项目区属于扒河的汇水区域,项目区距扒河最近距离约4970m,位于项目区东面。项目区东侧约1km处有一个水库,名丰收水库,水库功能为灌溉,为下游农田提供灌溉水。根据《云南省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扒河(易门柏树—易门大谷厂)水环境功能为农灌,类别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标准。
根据《易门县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23年扒河水质类别为Ⅲ类,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
(四)声环境现状
本项目位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麦子田片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中3类标准。为了解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云南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对项目现状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址周边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五)电磁环境现状
为了解项目电磁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云南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对项目所在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址和厂界外40m范围内的敏感点厂房现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0.1mT,电磁环境现状良好。
四、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土地利用影响防治措施
①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不允许就地倾倒弃土,应采取回填等方式妥善处置。
②在站址四周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地平整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
③尽量避免践踏,合理堆放临时土方,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施工迹地。
(2)动、植物保护措施
①储能电站施工前设置临时围挡,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避免开辟新的施工道路,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
②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表土的集中堆存和保护,并要求完工后及时利用原表土对施工造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
③尽量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尽快浇筑混凝土,并及时回填,对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基坑开挖严禁爆破,以减少粉尘及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施工结束后,积极开展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对围墙外护坡等进行种植树木或植草,种植树木选用当地已有物种进行种植,避免物种入侵现象;
⑤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爱护花草树木,严禁砍伐、破坏施工区以外的植物和植被,不准乱挖、乱采野生植物。
⑦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
(3)水土保持措施
按照《项目水土保持保持方案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一一落实。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时合理开挖、科学回填场地等。
(2)加强施工场地及进站道路的路面洒水降尘,尽量减少施工造成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储能电站施工应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4)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从加强施工管理着手,提倡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汽车运输的粉状材料表面加盖篷布、采取封闭运输。
(5)合理规划建筑材料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免经过集中居民区。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减缓车速。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截断扬尘的扩散途径。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活清洗污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3)施工时尽量安排在非雨天进行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天用苫布进行遮盖,施工场地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或排入周边沟渠,将场地汇水对周边水体的影响降至最低。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方式,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
(3)施工和运输车辆减速慢行,控制扬尘。
(4)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若因工程要求须夜间施工,则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并征求当地群众意见,且做好防护措施。
(5)强化项目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提高施工机械化程度,缩短施工工期。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不设弃渣场地,施工场地及时对固体废物清理清运。
(2)储能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储能电站土石方开挖及时回填,储能电站剥离表土统一堆放在站内用于后期站内绿化,采用密网或篷布覆盖、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土石方全部回填项目区,无弃土产生,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分类集中堆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合法弃渣场处理。
(5)施工机械定时保养,发生故障时需采用拖车等方式运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严禁现场拆解维修作业,避免漏油情况发生。废弃土石回填利用,不外排,表土在表土堆场暂存后动态恢复绿化及复垦;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储能电站内及四周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强化对站内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周边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2、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主变施工时将站内电气设备接地,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需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2)储能站内电气设备应采取集中布置方式,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
(3)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4)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减少设备损坏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
(5)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在站址周边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电力设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
(6)项目建成后,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及时了解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状况,确保站址四周电磁环境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7)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附近雨水沟;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站内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站内绿化。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储能电站综合楼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5、声环境保护措施
(1)主变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主变,运行期间加强各项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2)项目变压器采取基础减振措施。
(3)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设备运行良好。
6、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用于储能站周围植物施肥。
(2)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储能电池生产厂家回收,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运走并进行规范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2)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更换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7、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防控:运营期加强巡查维护;对变压器、危废贮存库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中。
(2)分区防渗措施,分区防渗见下表。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主变压器下方设置1个集油坑,容积12m³,新建1个事故油池设置为地埋式,容积为60m³,在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排油管道收集至事故油池暂存。
(2)严格做好防渗工程,集油坑、事故油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进行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地面径流等进入,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25年的暴雨流入事故油池内。
(3)危废贮存库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对地面、墙面裙角进行表面防渗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使用聚四氟乙烯托盘,收集电解液渗漏。
(4)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提高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
(5)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
(6)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
(7)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8)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备案;在厂区内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定期开展演练。
五、总量控制
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六、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及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等编制。《报告表》基本规范,工程分析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调查基本清楚,采用的评价标准总体适当,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一定针对性,评价结论明确可信。《报告表》可作为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磷酸铁锂储能电站项目(200MW/400MWh)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之一。
(二)产业政策
项目为新建储能电站,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中的“四、电力 1.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氢(氨)储能、热储能等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及应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禁止准入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且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2月17日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502-530425-04-01-683927)。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三)选址符合性分析
根据项目环评阶段现场踏勘结果,结合项目设计资料,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选线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项目选址已取得易门县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易门县交通运输局、易门县文化和旅游局、易门县应急管理局、易门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意见,各部门同意项目选址。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符合《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中选址选线的相关要求,选址不存在环境制约性因素,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经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合理。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
只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和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和功能。
综上所述,在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