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新疆住建厅发布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自治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告。
文件表示,申报项目应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以“双碳”战略目标为引领,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为导向,聚焦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综合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方面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等。
征集类别之中包括绿色低碳节能示范工程:体现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在不同气候区选择典型建筑工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和“光储直柔”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适合我区地域特点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详情如下:
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自治区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自治区建筑领域新质生产力,推进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全疆住建行业科技创新方向,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进建筑业向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转型升级,助力行业实现“双碳”目标愿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厅年度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申报项目应体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要求,以“双碳”战略目标为引领,以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为导向,聚焦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建筑综合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方面的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等。
二、征集类别
(一)科研开发类项目
重点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建筑品质和性能提升技术,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技术,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技术,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城市绿色基础设施更新提升技术,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城市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信息化技术,建设工程消防信息化管理技术,城市运行管理平台技术,面向市政规划和建筑设计的人工智能(AI)大模型生成技术,低碳低耗能新型建筑材料开发技术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解决自治区住建行业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结合工程实际,推动技术进步,具有较强推广和应用价值的项目。
(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
通过“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开展新技术集成应用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所应用的技术(装备)应具有行业引领性、创新性或国际先进性,依托工程(项目)应具有代表性,能形成亮点突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工程。
1.绿色低碳节能示范工程:体现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在不同气候区选择典型建筑工程,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和“光储直柔”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适合我区地域特点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2.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需求,开展以装配式建造技术、工程总承包和BIM应用为重点,集成应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达到A级及以上等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等级;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工程。
3.“好房子”示范工程:引导和鼓励企业建设“好房子”,争创鲁班奖、国优工程奖和天山奖等,营造建设“好房子”氛围。加大对“好房子”建设项目的培育,涵盖不同的居住需求和建筑类型,鼓励技术创新和公众参与,充分发挥样板引路作用,通过居住品质示范样板创建等形式大力推广“好房子”。
4.城市更新科技示范工程:通过理念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开展老旧小区适老化、无障碍设施与场景改造、城市老旧街区公共空间营建、老城区15分钟生活圈体系再造和城市生态修复等示范工程建设。
5.既有建筑消防改造示范工程:采用科学、合理的消防技术改造措施,在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同时,改善提升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标准,为推进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工程提供模板、范例及技术方法。
6.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科技示范工程: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园林废弃物、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再生水等,开展资源化、能源化及循环利用技术集成应用和工程示范,为科学推进城市废弃物资源及再生水绿色循环利用提供模板、典型范例及成套技术方法。
7.生态气候适应性建筑示范工程:以城镇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针对新建、改(扩)建项目及既有建筑,特别是处于高海拔、高寒、高烈度地震带以及抗风沙等复杂地理气候环境中的建筑,创新性地融合建筑隔震减震技术、新型材料应用、结构健康监测、智能诊断评估以及模块化施工等前沿科技手段,开展适应气候环境特点的示范项目,为提升城镇房屋的安全性提供可借鉴的模板、范例及相关技术标准。
8.安全韧性工程示范项目:通过技术创新、系统集成,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城市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风险的防范能力,开展安全韧性技术在灾害防御、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生命线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以及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为城市安全韧性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参考的技术支撑。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区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应用类项目应有具体工程项目支撑,原则上不受理纯理论研究类课题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施工总承包,鼓励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区内高等职业院校、行业协(学)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可直接申报。推荐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申报项目,做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督促管理,切实保证项目执行质量及时效,对管理不善的推荐单位,将取消推荐资格。
(二)申报要求。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程符合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开工手续齐全,规划、施工图等审查合格,原则上工程项目应在主体封顶前申报,未出现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较强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各类示范项目均须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要求。
(三)成果应用。申报的科研开发类项目可择优推荐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评选等,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可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自治区节能减排资金支持项目等。
(四)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应填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研开发类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申报资料交由推荐部门(单位)审核。
(五)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推荐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各推荐部门(单位)将汇总后的推荐项目清单连同经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一份(A4胶装成册)及Word格式电子版一并报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六)申报时间。各推荐单位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报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自治区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顾丽丽
电话:0991-2830947
邮箱:1134530798@qq.com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