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星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实施借款。
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5,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宁德星云电子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上述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星云股份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一次或分次向宁德星云电子提供借款,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不计息。公司提供的借款将存放于宁德星云电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项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上述提供借款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