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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13个储能新国标!

日期:2024-02-15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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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2/15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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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国标 储能系统 电化学储能

2023年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第20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发布了4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 共有13项为储能相关新标准,且都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被批准发布的13项储能相关新国标包括:

《GB/T 34120-2023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

《GB/T 34133-2023 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GB/T 36545-2023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GB/T 36558-2023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GB/T 36280-2023 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

《GB/T 42737-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GB/T 43512-2023 全钒液流电池可靠性评价方法》

《GB/T 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GB/T 43526-2023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43528-2023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

《GB/T 43540-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

《GB/T 43462-2023 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

13项储能新国标中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6项新标准将填补行业空白,其余7项将取代现行标准。

《GB/T 34120-2023 电化学储能系统储能变流器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用储能变流器启停机、功率控制、并离网切换、报警和保护、绝缘电阻检测、通信、运行信息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和存储等功能要求,电气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性能要求,以及分类和编码、正常工作条件、外观和防护等级、电磁兼容、辅助系统、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载体,交流端口电压在35kV及以下储能变流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储能变流器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温度:-20℃~+40℃;

b)相对湿度:95%;

c)对于应用于2000m以上高海拔条件的储能变流器,符合GB/T 20626.1的相关规定;

d)对于应用在海洋性气候的储能变流器,满足耐盐雾要求。

风冷型储能变流器的冷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风扇的使用和储存温度与储能变流器的运行和储存温度相适应;

b)风扇具有防止维修或操作人员接触旋转部件的外壳;

c)当风扇出现故障停止运行时,储能变流器能检测故障并发出故障报警信号。

液冷型储能变流器的冷却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a)冷却液与储存和运行期间的预期环境温度相适应;

b)冷却液在温升测试时不超出冷却液的最高温度;

c)冷却系统的所有零部件不因长时间接触冷却剂和/或空气而腐蚀;

d)冷却系统的管道、接头和密封件不在设备使用寿命或维护周期期间发生泄漏,整个冷却系统满足压力试验的要求;

e)冷却系统正常操作或维修时冷却液不会泄漏到带电部件上;

f)冷却液不足时进行报警保护。

《GB/T 34133-2023 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变流器的外观检查和防护等级、基本功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辅助系统、标志、包装等检测方法,以及检测条件、检测仪器设备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电化学电池作为储能载体,交流端口电压在35kV及以下储能变流器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储能变流器检测前,应收集储能变流器的相关技术资料,编制检测方案并制定安全措施,检测操作安全应符合 GB 26861的规定;

检测仪器、仪表应经过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储能变流器的检测内容应包含外观、防护等级、基本功能、电气性能、安全性能、电磁兼容、辅助系统、标志和包装等,检测结果依据 GB/T 34120 的规定进行判定;

检测过程中应记录测试数据和环境条件,检测完成后应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条件检测设备、检测依据、检测过程和检测结论等。

《《GB/T 36545-2023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基本功能、电气性能、电磁兼容、安全性能、外观及机械要求、接口、车辆厢体及辅助系统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文件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为电能存储介质,三相交流端口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的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其他电压等级的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可参照执行。

标准要求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20℃~40℃;

b)相对湿度:≤95%,无凝露;

c)海拔高度不大于2000m,对应用于2000m以上高海拔条件的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符合GB/T 20626.1的相关规定;

d)停放地点地面的承重能力满足需求;

e)地面无严重倾斜,纵向(前后)水平倾斜不大于6°,横向(左右)水平倾斜度不大于5°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应具备异常和故障的报警和保护功能,该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具备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包括报警名称、报警内容、报警时间及确认状态,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触发事故报警能推送画面和声音报警;

b)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具备过压、过流、过温、消防、通信中断等报警功能以及报警信息历史查询功能;

c)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系统至少具备禁充禁放保护、过温保护、过压欠压保护、过流保护、交流相序保护、通信故障保护、火灾报警与保护、温控系统故障保护等保护功能。

《GB/T 36558-2023 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电化学储能系统工作和贮存环境条件、功率控制、运行适应性、能量转换效率、故障穿越、一次调频、惯量响应、黑启动、电能质量等技术要求,以及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储能变流器、监控系统、保护、计量、辅助系统等储能设备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系统以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铅酸/铅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电化学储能系统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中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20℃~50C℃;

b) 相对湿度: 90%,无凝露。

c)海拔高度:≤2000m;当海拔高度>2000m时,考虑介电强度的降低、器件的分断能力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

d) 对于应用在海洋性气候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满足耐腐蚀性要求。

能量转换效率方面,正常工作条件下,铅炭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78%,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83%,液流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65%,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80%,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储能系统能量转换效率宜不低于30%。

《GB/T 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外观、尺寸和质量、电性能、环境适应性、耐久性能、安全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电池正常工作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温度:5℃~45℃。

b)带电部位无凝露。

c)海拔高度:不大于2000m;当大于2000m时,满足本文件中高海拔性能要求;

d)空气中不含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沙尘及具有导电性、腐蚀性、爆炸性的颗粒和气体。

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

b)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

c)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80.0%;

d)2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93.0%;

e)4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93.0%;

f)25°C条件下初始充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充电能量平均值的4.0%;

g)25℃条件下初始放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放电能量平均值的4.0%。

《GB/T 36280-2023 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外观、尺寸和质量、电性能、环境适应性、循环性能、安全性能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编码、正常工作环境、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铅炭电池的设计、制造、试验、检测、运行、维护和检修。

电池正常工作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a)温度:0℃~45℃;

b)带电部位无凝露;

C)海拔高度:不大于3000m;当大于3000m时,满足本文件中高海拔性能要求;

d)空气中不应含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沙尘及具有导电性、腐蚀性、爆炸性的颗粒和气体。

电池单体在额定功率条件下初始充放电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初始充电能量不小于额定充电能量;

b)初始放电能量不小于额定放电能量;

c)0℃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80.0%;

d)25℃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88.0%;

e)45°C条件下初始充放电能量效率不小于90.0%;

f)25°C条件下初始充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充电能量平均值的5.0%;

g)25°C条件下初始放电能量极差不大于初始放电能量平均值的5.0%。

电池单体在全寿命周期内,热失控时表面温度应大于90℃,热失控后不应起火,不应爆炸,不应在防爆阀或泄压点之外的位置发生破裂。

电池模块内任一电池单体温度升高后,不应触发其他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不应起火,不应爆炸,绝缘性能应满足 5.6.1.5.1要求。

电池簇运行过程中电压、电流、温度、电压极差、温度极差、绝缘电阻等参数达到报警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执行相应保护动作。

《GB/T 42737-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调试规程》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监控系统、变配电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信与调度自动化系统、站用电源等分系统和整站联合调试的调试项目、方法及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锂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为储能载体,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分系统调试和整站联合调试。

《GB/T 43512-2023 全钒液流电池可靠性评价方法》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可靠性评价总体要求、评价指标及计算方法、试验要求及方法、可靠性判定、评价结果等。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或室外用所有类型的全钒液流电池系统的评价。

总体要求:

1、可靠性评价指标应包括额定能量效率、容量保持率、利用系数。

2、可靠性评价方法应采用抽样测试,进行额定能量效率试验、容量保持能力试验和利用系数试验后计算获得相应指标。

3、评价结果应输出试验报告。

可靠性判定:

1、额定能量效率可靠性判定: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在评价周期内,额定能量效率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

2、容量保持率可靠性判定:全钒液流电池系统在评价周期内,容量保持率应不低于标称值的80%。如有需要可在容量测试前进行容量恢复;

3、利用系数可靠性判定:按客户与厂家协商一致的数值进行判定。

《GB/T 43522-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的总体要求,以及原材料及部件,生产工艺,成品质量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监造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监造工作。

成品质量检验监造内容应包括鲤离子电池的单体、模块、电池簇检验,检验项目及见证方式应满足附录F中表 F.1的要求。

《GB/T 43526-2023 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系统接入用户配电网的功率控制、故障穿越、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启停、继电保护、信息与通信、电能计量技术要求以及接入电网测试与评价。

文件适用于通过22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用户配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电化学储能系统的建设、接入、调试试验、检测和运行,通过380V/220V电压等级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化学储能系统参照执行。

《GB/T 43528-2023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通信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电池管理的通信内容、接口与协议和网络安全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铅酸(炭)电池、液流电池和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的电化学储能系统电池管理通信的设计、调试、运行与维护。

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

1、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和铅酸(炭)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可包含电压、电流、温度能量状态(SOE)、均衡状态、开关状态、报警信息、保护信息以及均衡控制、投入和退出控制指令等。

2、液流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可包含电压、电流、电解液温度、电解液液位、电解液压力电解液流量、报警信息、保护信息以及投入和退出控制指令等;

3、水电解制氢/燃料电池管理系统各层级间通信内容可包含电解槽电压、电解槽电流、电解槽温度、电堆电压、电堆电流、电堆温度、电解槽出口气体压力、输入氢气流量、输出氢气流量、氧气中氢气浓度、氢气中氧气浓度、纯化后氢气微氧含量、纯化后氢气露点、开关状态、报警信息、保护信息以及投入和退出控制指令等。

《GB/T 43540-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技术要求》

该标准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外观、安全性、电性能和经济性等退役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退役判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退役的判定。

锂离子电池无法满足运行技术指标或安全要求,改造成本或检修维护技术经济性不合理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出现热失控或者热扩散时,发生膨胀、漏液、漏气、起火、爆炸、击穿或闪络等现象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在调试、检修、运维过程中误操作造成过充、过放、过载、外短路等安全事件,经评价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锂离子电池发生跌落、倾倒、挤压、被灭火介质误喷淋等可能影响运行安全的事件后,经评价安全性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退役处理。

《GB/T 43462-2023 电化学储能黑启动技术导则》

该国标文件规定了电化学储能黑启动的总体要求和技术条件,以及黑启动准备、自启动、启动发电设备和恢复变电站黑启动供电等黑启动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具备黑启动能力、可作为黑启动电源的电化学储能系统或电站的规划、设计、试验和运行。

该标准要求:

黑启动电化学储能系统或电站的规划和布点应与其接入电网的黑启动电源布局和路径规划相衔接。

电化学储能电站黑启动时间宜不大于2h。

通过黑启动试验、具备提供黑启动服务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应与电网调度机构签订黑启动协议。

参与黑启动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应配置便携式卫星通话设备、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并定期进行试验维护。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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