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
2025年底前,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消纳不低于40亿千瓦时。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选用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从源头减少碳排放。推进储能产业发展,推动新疆天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GWh先进储能系统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绿氢示范,以国华(石河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重点建设绿氢减碳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集中攻关一批节能降碳关键共性技术。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评优奖励最佳节能技术和最佳节能实践。积极培育重点用能产品设备、重点行业企业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开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评价,积极推动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建设。推进新型电力储能技术、多元耦合智慧互联柔性电网等零碳电力技术升级和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技术、生物质高附加值再造技术等零碳非电全链条技术创新研发,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新材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关键技术,推广应用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化工利用技术。
原文如下:
关于《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
亲爱的市民朋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在兵团发展改革委的支持下,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石河子是兵团唯一获此试点的城市,这将是石河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标杆。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师市发展改革委同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结合开发区产业实际与绿色发展基础,共同起草了《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
现将实施方案送审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师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10月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3-7270028 0993-7270799
通讯地址:石河子党政服务中心30425办公室
电子邮箱:bsfgwcy@163.com
附件:国家碳达峰试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案(202509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