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500千伏征程站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建设中洞抽水蓄能电站至500千伏征程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度约70.9千米,其中单回路架设约19.4千米、同塔双回路(单边挂线)架设约16.9千米、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500千伏线路单边挂线)架设约34.6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8297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59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原公告如下:
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粤发改核准〔2025〕20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潮州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5〕1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电力外送需要,提高汕尾地区系统调峰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0-441300-04-01-343537)。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惠州市、汕尾市、深圳市深汕合作区(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500千伏征程站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建设中洞抽水蓄能电站至500千伏征程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长度约70.9千米,其中单回路架设约19.4千米、同塔双回路(单边挂线)架设约16.9千米、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500千伏线路单边挂线)架设约34.6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8297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659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发改能源〔2023〕1688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5XS0013S01号)、《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惠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市能重函〔2024〕110号)、《汕尾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汕尾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汕府办函〔2025〕80号)、《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复函》(深汕管函〔2025〕208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深圳段)项目核准报告初审意见的函》(深发改函〔2025〕305号)、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关于同意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惠州段)上报核准的复函》(惠市能重函〔2024〕127号)以及汕尾市发展改革局《关于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核准上报意见的复函》(汕发改能源函〔2025〕13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 500千伏惠州中洞抽水蓄能电站接入系统工程 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
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2025年8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