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建设。在白云区实际落地的新型储能先进制造业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按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2%给予扶持;支持新型储能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年度新设备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按新设备投资额的 5%给予一次性扶持。同一企业最高扶持5000万元。
对于在本措施有效期内获批(认定)新型储能行业国家级“小巨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同时符合以上扶持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扶持,不同时叠加享受。
原文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修订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对《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云府办〔2024〕82号)开展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以精准赋能产业核心环节,提升政策实效性为核心,结合国家及省市最新政策要求、白云区产业发展实际及现有政策衔接情况,对原措施进行修订。前期已就修订草案征求了政府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形成了《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修订草案》(详见公告附件)。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byzyzx@by.gov.cn。
(二)信函邮寄:请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广州市白云区发展改革局产业规划科(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邮编:510080)。
(三)联系电话:020-3741305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内容要求
包括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修订草案).pdf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