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南省许昌市发展改革委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以“安全可靠、稳步推进、自愿参与、公平公正”为原则,建立完善电力需求响应参与机制、合同管理、考核评估、交易结算等内容,优化业务流程、组织时序和信息系统功能应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全省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响应能力。
原则上优先启动日前需求响应,紧急情况下可启动日内需求响应。
日前需求响应:申报价格下限为0.05元/千瓦时,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日前省间现货购电申报价格上限。申报负荷原则上应不高于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确认的最大响应能力。
日内需求响应:实时响应价格按本年度日前需求响应最高出清价格执行,若当年未启动日前需求响应,价格按日前需求响应申报价格上限执行。对有效参与日内需求响应的主体按照实际调用容量给予补偿,补偿单价为1元/千瓦·次(1小时≤申报时长<2小时)、2元/千瓦·次(申报时长≥2小时)。
详情如下: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局),市供电公司,有关市场主体: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运行〔2025〕665号)转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宣传贯彻落实。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市场化需求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