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汇金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关联方青岛津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由青岛津同出资建设4.585MW/9.135MWh储能电站,利用平谷期低单价充电,峰期高单价放电,产生价差收益,实现节能效益。公司与青岛津同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累计交易金额约4400万元。经初步测算,本次储能项目合同期内预计可产生总节能效益约1400万元,公司累计分享节能效益约140万元。
汇金通与关联方就节能效益按1:9进行分配,合作期限10年。
汇金通表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开展储能业务,分享节能收益,有利于公司实现用电削峰填谷,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