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港燃宣布,于2021年11月6日,公司与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电能科技”)就可能业务合作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框架协议,深电能科技可向公司转介有关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项目以供考虑作投资。倘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相关项目的投资获公司批准,集团可投资于该等项目,并享有该等项目的所有权及所产生的收益。公司亦可优先考虑委聘深电能科技按其他各方提供的相同条款设计及建造电化学储能电站。于完成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后,公司可委聘深电能科技管理该等电站的营运。
集团与深电能科技将于业务合作条款落实时另行订立具法律约束力之协议。除有关保密性、成本及开支以及规管法律及司法管辖权的条款具法律约束力外,合作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文均不具法律约束力。
董事会认为,订立合作框架协议让公司可凭藉深电能科技于电力零售方面之经验及专业知识,进一步发展及扩展其于电化学储能电站的业务,并可配合集团的业务策略,于新能源材料、节能环保及能源安全数码技术领域建立其核心竞争力,并发展成为在业内具有显著影响力及声誉的科技能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