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四川省经信厅印发《四川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通知提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置具备“电—氢—电”氢储能设施原则上等同于配置新型储能,按照现行配储要求管理。在落实氢能应用场景的前提下,支持属地依法减免相关项目建设运营有关费用。
合理布局储能领域多元应用。推进“水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推动氢能作为新型储能在电网侧、电源侧、用户侧合理布局,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降低风电、光伏出力波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政策如下:
关于印发《四川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的通知
川经信汽车轨道〔2025〕9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5—203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