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欣旺达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根据公告,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前海弘盛”)拟与普通合伙人广东星航新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星航新创”)、上海同道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同道同创”)签署《青岛星航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青岛星航新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星航新能”或“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5,410 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前海弘盛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7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49.91%;有限合伙人同道同创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700 万元,认缴比例为 49.91%;普通合伙人星航新创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认缴比例为 0.18%。
星航新能直接或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或者其他方式,对海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欣旺达表示,本次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为了通过利用专业投资机构在电动汽车、新能源等领域的资源和优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产业投资业务,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投资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