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光伏基地储能工程拟建形式为电源侧储能,储能项目包含3座储能电站,分别设置于三座新建330kV升压站内。每座升压站的储能设施容量均为100MW/200MWh,总容量300MW/600MWh。
投标人的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应具有从2024年1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项目且累计供货业绩1GWh及以上。
原公告如下: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已获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光伏基地)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占地面积约11.8万亩,项目装机容量300万千瓦,配套建设满足容量300MW/600MWh的储能电站。
光伏基地输变电工程拟建设三座330kV升压站,每座升压站主要布置500MVA主变、330kV配电装置舱、35kV配电装置舱、站用变、SVG、电容器等设备以及进场道路。送出线路按330kV等级设计,起点为项目待建330kV 升压站,止点为中卫市在建甘塘750kV变电站。(各项参数最终以电网批复和设计为准)。
光伏基地储能工程拟建形式为电源侧储能,储能项目包含3座储能电站,分别设置于三座新建330kV升压站内。每座升压站的储能设施容量均为100MW/200MWh,总容量300MW/600MWh。
储能系统贯彻“一体设计、数字传输、标准接口、远方控制、智能联动、方便运维”等设计理念,落实“防火耐爆、免(少)维护、标准设备、绿色环保”等设备选型要求。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境内。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6月 1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书/监理开工令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9月2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为准。
2.3本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分为1号100MW/200MWh、2号100MW/200MWh、3号100MW/200MWh跟网型储能电站。
2.4 EPC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千瓦光伏基地项目300MW/600MWh储能电站EPC工程,分为1号100MW/200MWh、2号100MW/200MWh、3号100MW/200MWh三座跟网型储能电站,包括:储能系统设备、35kV储能集电线路及配套工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储能建筑工程(场地平整)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验、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5投标人必须具有储能系统集成能力,应具备储能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集成能力,且具有其中至少一项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报告);投标人的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应具有从2024年1月1日起算至投标截止日,单个业绩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磷酸铁锂电池电化学储能项目且累计供货业绩1GWh及以上(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须明确为电池集装箱集成或同时包含有磷酸铁锂电池、PCS、BMS、EMS设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7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项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8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项规模容量不低于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9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12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5 月 12 日 23 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9 时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509610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电投永利(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
联系人:赵阳
电话:0951-39991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邮编:710004
联系人:刘世坤
电话:0951-509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