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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政策解读

日期:2023-11-23    来源:采日能源

国际储能网

2023
11/23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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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政策 储能项目 新型储能

国家政策解读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现货市场建设要求,推动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依据市场出清结果进行调度生产和结算的,可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加强现货交易与辅助服务衔接。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政策出台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效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加快建设能源算力应用中心,支撑能源智能生产调度体系,实现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及用能需求智能调控。并且引导市场应用绿色低碳算力,积极引入绿色能源,鼓励算力中心采用源网荷储等技术,支持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融合开发、就近消纳,逐步提升算力设施绿电使用率。加快探索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算力应用体系,推动业务模式、计费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

政策来源:国家工信部网站

地方政策解读

广东:广东电力市场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试点实施方案

方案试点实施初期,选取深圳市辖区内完成“转改直” 计量抄表到户改造的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低压工商业用户,以自愿为原则参与市场化购电;低压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直接购电,其缴纳电费由市场购电费用、输配电费、线损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辅助服务费用、其他分摊电费、尖峰加价电费等组成。低压工商业用户入市交易后,批发市场结算仍保持“日清月结”的市场化交易结算机制。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现货市场机制,推动全体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网

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加快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升电网需求侧响应能力,鼓励结合电网调峰调频需求布局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系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试点。到2025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交直流通道送电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试点建设“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利用光伏、储能、电动车等构建建筑群“微电网”。支持分布式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引导企业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优化绿色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使用比例认证服务。

政策来源:深圳办公厅网站

四川: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到2023年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初步缓解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到2024年,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全面解决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到2025年,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储能设施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鼓励用户侧新型储能设施建设,到2025年用户侧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30万千瓦以上。方案的落地实施将加速促进成都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运行。

政策来源:成都经信局网站

山东:青岛市新型储能发展规划(2023-2030年)(征求意见稿)

到2025年,初步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达100万千瓦左右。大力发展电源侧新型储能,新增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连续充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有序发展电网侧新型储能,鼓励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发展规划的进一步落实,有利于推动青岛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政策来源:青岛发改委网站

南方: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并启动结算试运行的通知

现阶段独立储能电站仅包括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功率不小于50MW、额定功率充电/放电同向指令持续响应时间不小于1小时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可参与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新增了体现独立储能竞争差异的边际替代率系数,有利于调频性能好报价合理的独立储能电站出清。直控型聚合平台通过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代理相关发电侧和负荷侧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政策出台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完善,更好促进新型储能新业态发展。

信息来源:储能中国网

广东: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建立“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体系。现货市场采用全电量竞价的模式,按照“发电侧报量报价、用户侧报量不报价”的方式起步,逐步过渡到发用双边报量报价模式。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不断扩大发用两侧市场交易规模。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需求响应、储能参与市场交易和容量补偿等机制。有序推进西电东送市场化进程,推动开展直接交易,实现广东电力市场与南方区域市场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深化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南方电力现货市场。

政策来源:广东发改委网站

湖南:关于公开征求湖南电力现货市场系列规则意见的通知

现阶段独立储能电站可选择采取“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交易,随着现货市场不断发展和用户侧参与程度的提高,逐步实现用户侧以“报量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交易。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电量按照所在节点的节点边际价格结算,暂不参与市场运营费用分摊。征求意见的推出,大大加快湖南省电力现货市场进程,增加了独立储能商业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储能产业发展。

政策来源:湖南发改委网站

河北:2024年河北南部电网独立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方案

独立储能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应具备最大充放电功率不低于10兆瓦,调节容量不低于20兆瓦时,持续充(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独立储能主体自建成并网,完成市场成员注册后,即可开展容量租赁,最大可出租年限暂定为15年。独立储能主体租赁的容量不能达到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要求时,由电力调度机构出具有关证明,按日累计容量和全网当月容量租赁日均价格的1.2倍扣除其相应容量租赁费用。方案的印发进一步明确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相关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新型储能利用水平。

政策来源:河北发改委网站

四川: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储能示范项目建设补贴:对入选的用户侧、电网侧、电源侧、虚拟电厂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规模给予每千瓦每年230元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连续补贴3年。储能项目运营补贴:对2023年至2027年7月15日期间新建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每年实际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运营补贴,装机规模5万千瓦以下的、5万千瓦(含5万千瓦)至10万千瓦以下的、10万千瓦(含10万千瓦)以上的项目年度最高补贴分别为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连续补贴三年。申报项目的装机规模不低于100kW,建成后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地方储能补贴政策,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政策来源:成都经信局网站

浙江:余姚市《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发改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

鼓励高质量储能示范项目削峰填谷。对已建成投运的工业企业用户侧储能示范项目,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分档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设备功率在400千瓦及以上的(每个企业设备可多台合并计),按照功率0.15元/瓦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功率2万千瓦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补贴政策有利于促进地方储能产业落地。

政策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

广东:汕尾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对于符合条件的省级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购置额不超过3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整体引进且进入我市后仍具备高企资质2年及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助。对组建并获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0%,储能时长1小时以上。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政策来源:汕尾发改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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