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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GWh!中核汇能发布2022-2023年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集采

日期:2022-09-20    来源:储能头条

国际储能网

2022
09/20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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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储能系统 中核汇能 新能源项目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微信号:chuneng365)获悉,9月17日中核汇能发布了2022-2023年新能源项目储能系统集中采购公告,涉及储能规模5.5GWh。

本次采购的新能源配套储能系统需求来自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及一体化管理公司和所属项目公司,5.5GWh储能系统共分三个标段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包含配套储能与共享储能)集中招标总容量为4.5 GWh,分为风冷型储能系统设备和液冷型储能系统设备两个标段,其中风冷型储能系统设备容量为2.7GWh,液冷型储能系统设备容量为1.8GWh。单个项目容量为10MW/20MWh至500MW/2000MWh的储能系统。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电池柜)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的连接线缆,不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及储能变压器间连接电缆);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吊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方位之内)。

本次集中招标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总容量为1GWh,单个项目容量为1MW/4MWh至200MW/800MWh的储能系统。

招标范围为储能系统(储能电池采用全钒液流电池)所需全套设备的供货,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储能双向变流器(PCS)、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汇流设备、变压器、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含环境监测、配电、消防、安防、照明、视频监视等)和相关电力电缆及通信线缆(含电池预制舱与PCS之间及变压器间连接线缆,不包含35kV开关柜至储能系统升压变压器电缆);与储能相关的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机柜、网络安全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自动控制系统(满足新能源储能项目的自动控制及通讯等);并负责交货到项目现场,负责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配合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方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标方位之内)。

标段1投标人须满足:

①投标人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应具备专业的全钒液流电堆生产能力,且产能应不低于100MW/年。

②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已完成单个项目容量1MWh及以上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集成设备成套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页(必须能体现储能设备容量))和已完工或已投运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2投标人须满足:

①投标人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应为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备不少于3年的储能系统集成经验。

②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约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不少于450MWh,其中应具有5项以上已完成的储能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体30MWh及以上容量的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3个。业绩须为储能时长不低于1h,且用于电力系统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页(必须能体现储能设备容量)),已完成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标段3投标人须满足:

①投标人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应为专业的储能系统集成商,应具备不少于3年的储能系统集成经验。

②近3年(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约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集成业绩不少于450MWh,其中应具有5项以上已完成的储能设备供货业绩,且单体30MWh及以上容量的系统集成项目不少于3个,至少包含1项已签约的单体50MWh及以上容量的液冷储能设备合同业绩。业绩须为储能时长不低于1h,且用于电力系统的储能系统集成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页(必须能体现储能设备容量)),已完成的供货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来源 :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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